苏州交警部门在停车区域单独施划开车人的安全线,同时大力推进右转让行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右转未停”执法严管,全市大型车辆右转事故同比大幅下降。
截至目前,全市共在5058个重点路口推行“右转必停”措施。从今年开始,全市计划每月新增“右转必停”路口数不少于1000个,全面提升“右转必停”路口覆盖率,有效预防和减少大型车辆右转事故。
目前,苏州全市已构建“全面、精准、闭环”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治理新模式。
▪针对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发生的交通事故,导致颅脑损伤致死的高风险因素,苏州交警开展大数据赋能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等违法治理。
▪针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云哨”系统将会进行短信及语音警示提醒、催告处罚交通违法;对三次以上的高频违法可通过掌上“速裁”快速完成处罚,简化一般程序处罚流程。
▪针对员工交通违法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定期报至文明办,由文明办抄告相关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同时主动走进重点单位,开展精准交通安全宣传。
▪针对“老少”特殊群体,开展“敲门行动”联动宣传治理,联合社区、学校落实“一对一”宣传、“点对点”教育。
▪针对全市发生的每一起涉及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四轮车的交通亡人事故,全部组织开展溯源调查和深度调查,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督促商家在销售期间向消费者明确告知车辆属性、非标车辆无法登记上牌等情况,严格落实双方签署商家已告知、买家已知晓承诺书。
苏州交警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深入电动自行车销售点进行专项检查,强化源头安全教育。
在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中,着重检查电动自行车是否悬挂车牌,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发现一起、教育一起。
▪在通过有红绿灯的路口时,一定要按照指示灯行驶,不要闯红灯;在通过没有红绿灯的路口时,一定要减速慢行,注意观察,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行驶时走非机动车道,在没有交通标线的道路上,靠道路右侧顺向行驶,不得逆向行驶。
▪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不要接听、拨打和使用手机,确有需要时,先将车辆停放在路边。
▪遇到大货车转弯或直行时,要与大货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切勿与大货车争道抢行,确保自身的行车安全。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及听力、视力、四肢重度残疾者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禁止进楼入户停放、充电,禁止飞线充电,不盲目改装,加强日常自查自检。
▪依照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和有关技术标准,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
▪采取措施,制止在建筑物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行为。
▪查验车辆CCC认证标志,核对合格证和车辆整体外观的一致性,特别是鞍座长度,如有较大出入,可能是经销商涉嫌擅自改装,严重的可能影响电动自行车骑行安全;
▪感受车辆的启动、加速、行驶是否平稳,车辆操纵是否舒适,检查刹车松紧度、车把灵活性、车轮活动性,确保选购车辆适合自身操控;